醫患糾紛的典型案例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1W

醫患糾紛的典型案例:

醫患糾紛的典型案例

一次闌尾炎手術後,武昌夏女士的生命永遠停在35歲。因姓名填錯又錯過屍檢時機,家屬向醫院討説法5年無結果。昨日獲悉,經過醫療調解,醫患之間終於答成和解,家屬獲得相應的賠償。

女子闌尾炎手術去世 家人20多次討説法未果

2009年4月17日,家住武昌中北路的夏女士因腹痛到武昌一家醫院就診,診斷為闌尾炎後,做了闌尾切除手術。手術後一直腹痛,被診斷為腸梗阻病變,10天后手術探查診斷為小腸穿孔,不幸的是,當月28日去世。

“闌尾炎又不是不治之症,35歲人就沒了,還留下9歲的兒子。”悲痛欲絕的家人無法接受這一事實,他們認為醫院誤診並延誤,向院方討説法。院方當時建議先做屍檢,明確死因後,才能劃分責任。

事發後,夏女士家人先後與院方進行了20多輪協商,醫院認為不構成醫療事故,但願意從人道主義出發補償家屬。但夏女士家人認為差距太大,沒有同意,決定走訴訟程序。

1、錯過屍檢最佳時機 醫療事故鑑定

那時,李律師作為法律援助接手這樁案子。“這個案子真是歷經艱難。”李律師剛感慨説。

法律程序得靠證據説話。李律師卻發現,夏女士入院姓名竟寫的兒子名字,無法提交真實姓名的相關材料,維權的第一步難以邁出;而夏女士去世後一週內屍檢是判斷死因的最佳時間,當時也錯過。

之後一年,李律師陪着家屬到社區警務室、派出所和各級衞生行政部門,才解決了就醫時因沒有填寫自己真實姓名造成的維權難。

另一個難題,因錯過了屍檢時間,醫療事故鑑定無法進行。夏女士丈夫韓先生後來坦承,自己沒有意識到屍檢重要性,又想到人不在了,還要又劃一刀,心裏難受,導致錯過屍檢的最佳時機。

拖到2013年已4年,奔波於各相關部門不下50餘次,仍無法立案,家屬身心俱疲,而夏女士的遺體在醫院太平間裏已經放了4年。

2、醫調介入 多年糾紛終了結

去年3月,衞生行政部門給家屬韓先生髮短信,告之可找武昌區醫調委免費調解糾紛。心灰意冷的韓先生並未理會。直到7月24日,才和武昌區醫調委聯繫。醫調委彭主任、楊副主任接手了這一難事。

楊副主任昨日介紹,在其他努力無果後,他們只有一條路:直接協調醫患雙方。

他們勸韓先生,逝者5年不能入土,外人想着都難受,何況親人。把這一頁翻過去,人生不能陷在這裏。他們又找到醫院,在補償數額與患者家屬之間儘量協商,早日妥善解決。

今年初,韓先生初步同意醫院的補償數額,但夏女士的父母又不同意。醫調委沒有氣餒,從法律角度幫助家屬分析補償的合理額度。彭主任説,“每場調解完,一瓶礦泉水肯定喝光”。

直到4月上旬,醫患雙方終於達成一致。院方補償逝者親屬30萬元,並不再收取遺體保存費用。

4月12日,夏女士的遺體安葬。

在遇到醫患糾紛時如何做醫療調解

3、處理醫患糾紛新渠道

過去,在醫患糾紛無法和解時,除了打官司,很多患者不得不求助“醫鬧”。如今,處理醫患糾紛有了新渠道——第三方醫療調解。

國家五部委出台《關於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其中明確了處理醫療糾紛的三個渠道:從設立專門的投訴管理部門來暢通投訴渠道,到引入第三方調解機制,再到啟用訴訟程序。

據瞭解,在各區建立了專業的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簡稱醫調委)。作為獨立的第三方調解機制,醫調委發揮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本站小編為您整理有關醫患糾紛的案例。同時建議市民如果發生了醫患糾紛,在與醫院協商無果的情況,可到醫院所在區的醫調委尋求幫助,調解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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