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鑑定 醫療事故鑑定後能否再次鑑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3W 首次鑑定後可以再申請醫療事故鑑定,根據我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醫療機構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 醫療事故鑑定 醫療事故 醫療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