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向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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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向誰申請?

隨着人們生活水平的逐漸提高,大家的生活越來越豐富多彩,但外出活動的時間越來越少,人們的健康水平越來越低,醫院成為我們常去的地方。但每個醫院的醫生不同,醫療水平也參差不齊,不管去什麼醫院,總會有失誤率,這時就造成了醫療事故。那麼,當發生醫療事故且責任不明確時,可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鑑定。那麼,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向誰申請?本站來為您解答。

一、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是指由醫學會組織有關臨牀醫學專家或和法醫學專家組成的專家組,運用醫學、法醫學等科學知識和技術,對涉及醫療事故行政處理的有關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結論的活動。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可作為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糾紛的依據,是衞生行政部門處理醫療糾紛案件的法定依據,是衞生行政部門作出行政處罰的法定依據、訴訟中的證據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在醫療損害賠償的訴訟中是證據的一種,在醫療事故的行政處理中也是關鍵的證據。儘管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鑑定結論並不當然是訴訟的證據,需要經過質證才能作為證據適用,但是,由於醫學的複雜性和專業性,法官往往直接以鑑定結論作為定案的依據。

二、特點

(一)醫療事故鑑定的特徵.

從以上的定義我們可以看出,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有以下特點:

1、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目的,是為衞生行政部門在處理醫療事故時遇到的專門性問題提供的一種技術服務。

2、鑑定機構選擇具有高度的專屬性。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只能由醫學會組織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專家組來完成,不存在選擇其他鑑定機構的可能。

3、鑑定結論以醫學會的名義發出,不實行鑑定人個人負責制。

4、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鑑定結論證據學要求顯著寬鬆。

(二)在醫療事故鑑定過程中,執業醫師要完成以下工作:

1、認定事實,根據雙方所提供的證據,認定事實經過。

2、認定正確的操作常規,根據事實經過,運用醫學知識,提出在各個環節中正確的診斷治療是什麼,即當時的操作常規是什麼。

3、對比正確的診斷治療,確認醫院是否違反操作常規。

4、運用邏輯知識,分析論證違反違反操作常規與醫療損害之間是否有因果關係。

5、認定是否是醫療事故。

三、醫療技術鑑定向誰申請

1、醫患雙方協商一致共同向市醫學會提起鑑定申請,或患方向醫療行政部門投訴由醫療行政部門移交醫學會鑑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申請委託醫學會鑑定。

2、醫學會受理鑑定委託。

3、由申請一方或雙方交納鑑定費。

4、醫學會通知雙方提交陳述書、答辯書及鑑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關專科專家名錄並選出需迴避的專家。

6、對雙方認可的專家隨機編號,由醫患雙方及醫學會隨機抽號組成專家鑑定組。

7、召開鑑定會,醫患雙方按先患方後醫方的順序各陳述(答辯)15分鐘、專家提問、退庭。

8、專家討論,出具醫鑑結論報告。

9、若不服鑑定報告,向省醫鑑會提起再次鑑定。

醫療事故發生時,常常會伴隨着權責模糊不清,讓我們難以判斷醫療事故的責任方是誰,使得醫療事故的判定時間變長且浪費人力物力財力。其實,在遇到醫療糾紛時,您可以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鑑定,那麼,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向誰申請?小編在這裏提醒您,醫療事故鑑定是由醫患雙方共同向同市醫學會提起的,請您務必在申請前,與醫院做好溝通,一同提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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