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賠償咋算殘疾用具費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2W

醫療事故是因為醫護人員的失誤和醫療器械的錯作不當而導致的,醫療事故中醫院是需要對醫患進行賠償的,如果導致殘疾的話是需要進行賠償殘疾用具費,下面大家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醫療賠償咋算殘疾用具費吧。

醫療賠償咋算殘疾用具費

一、醫療事故殘疾補助費的計算

殘疾生活補助費是指患者因醫療事故全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時應獲得的生活費用,具有明確的補償性。《條例》規定,殘疾生活補助費計算方法是: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具體計算公式是:平均生活費×賠償年限×賠償係數。相關項目的來源如下:

1、平均生活費:可以從醫療事故發生地統計部門(如統計局)得到。部分地區的該項統計指標不是以“平均生活費”表示,而是以“人均消費性支出”等概念表示。

2、賠償年限:最高不超過30年,但是《條例》沒有規定如何具體計算賠償年限,實踐中多是按最高年限計算。

由於《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假定我國的人均壽命是75週歲(與《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中假定的人均壽命70歲相比,延長了5年),故該項中“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的規定,可按60週歲以上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的方式進行計算:60週歲計算5年、61週歲計算14年、62週歲計算13年、…68週歲計算7年、69週歲計算6年,依次遞減,70週歲以上按5年計算。須注意計算年限確定後,仍要乘以傷殘等級係數。

3、賠償係數:與傷殘等級具有對應關係。傷殘等級越重,賠償係數越大。根據與《條例》同時生效實施的《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的規定,醫療事故的等級與傷殘等級具有對應關係,即醫療事故一級乙等至三級戊等對應傷殘等級一至十級,具體是一級乙等醫療事故患者的傷殘等級為一級,二級甲等為二級傷殘,二級乙等為三級傷殘,以此類推。這樣,最重的一級傷殘,賠償係數為100%,二級傷殘為90%,以此類推,十級傷殘的賠償係數為10%。評定傷殘等級的主要目的是確定賠償係數。

4、關於傷殘評定的時間,因為該時間將直接影響傷殘等級。但是,《條例》沒有對此做出明確規定,可參照“治療終結”規定。例如,《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規定為“醫療期滿”,《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規定為“治療終結”。

5、傷殘生活補助費賠償=傷殘等級×醫療事故發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賠償期限

二、醫療事故殘疾用具費怎麼計算

因傷殘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殘疾用具費是指患者因醫療事故導致喪失部分生理功能而需配置補償功能器具時支出的費用。《條例》規定該項費用應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條例》沒有對“普及型器具”的外延加以明確界定,通常情況下是按照國產相關器具價格進行計算。例如,山東省高院規定,殘疾用具費“按照國產中檔型器具的費用給予賠償”。另外,在實踐中還需考慮殘疾用具的更換費用及安裝費用。

1、殘疾用具包括假肢、輪椅、助聽器、義眼、假牙、假髮、眼鏡等。其中義眼、假髮等雖無功能補償作用,但為社會普遍觀念所認同,仍屬殘疾用具。計算費用時既包括殘疾用具的購入費,也包括安裝費。費用按照市場上普及型器具的價格計算,也可以參照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範圍的規定。同時還應按照殘疾用具的使用年限和人均壽命年限(75歲)把將來需要更換的費用計算在內。

2、所謂“普及型器具”,是指在同一品種中被廣泛使用的器具,一般以國產為限,不包括豪華型的。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中也規定殘疾用具費“按照國產普通型器具的費用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3、“醫療機構證明”並非專指發生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的證明,還包括為患者治療醫療事故損害的縣(市、市轄區)以上醫療機構的證明。醫患雙方為是否需要配置殘疾用具發生爭議時,可根據醫療事故鑑定結論中對患者的醫學建議等綜合確定。

4、輔助器具的更換週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

5、殘疾用具費賠償金額=普及型器具的費用

希望本站的小編為您帶來的相關文章能夠使你們快速的走出你們目前生活中的困境,若是大家對於這方面還有其他的法律疑問,歡迎大家找尋我們本站網站上的在線律師進行相關的諮詢和了解。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