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糾紛應該怎樣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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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療事故糾紛應該怎樣申訴

醫療事故糾紛應該怎樣申訴?

(一)申訴的時效

1、對生效的法院判決,當事人不服的,應當在2年內提出申訴。

2、二年為不變期間,自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次日起計算。

(二)對生效判決,法院應當再審的情形

1、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2、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

3、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4、人民法院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

5、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3、對生效的調解書,法院應當再審的情形;

5、有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願原則;

6、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

二、醫療事故處理申請應注意的問題

1、發生醫療事故爭議,醫患雙方當事人均可向衞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醫方提出申請的可以是醫療機構,也可以是相關醫務人員,患方提出申請的應為患者本人,如患者死亡的,應為死者近親屬。

2、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衞生行政部門處理的由所在地的縣(市)區衞生局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市)區衞生局應當自接到醫療機構的報告或當事人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之日起7日內移送市衞生局處理:

①患者死亡;

②可能為二級以上醫療事故的;

③衞生部或本省衞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3、當事人向衞生行政部門提請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應以書面形式,並載明以下內容:

①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申請人是患者一方的應包括患者和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住址、工作單位、身份證號碼,申請人與患者的關係,申請時間。申請人是醫務人員的應包括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身份證號碼、專業、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具備合法執業資格的證書。

②有關事實。申請人要在尊重事實、尊重科學的基礎上詳細、具體地寫明事件經過,特別是與醫療事故爭議有關的診療過程。

綜上所述,醫療事故糾紛的申訴要注意申訴時間、申訴的時效、申訴生效等情況,若患者準備申訴,要像衞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請衞生局進行受理,申請人也要寫清楚事件經過、診療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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