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死亡賠償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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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容易造成患者的人身傷殘,嚴重的話還會導致患者的死亡。那麼此時,除了要追究相關責任人以及醫療機構的責任外,還需要對死者家屬進行賠償。到底醫療事故死亡賠償是什麼?以下是具體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醫療事故死亡賠償是什麼

【醫療事故死亡賠償項目】

1、喪葬費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2、死亡賠償金

1)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2) 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3、其他

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1994年公佈了具有重要意義的《國家賠償法》,規定“第二十七條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以及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確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十倍,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三)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醫療事故死亡賠償金計算】

醫療事故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

死亡賠償金=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賠償金賠償的對象是餘命,但又不完全是餘命,如果年齡太小,賠償20年就完了,年齡大一點的就是年齡每增加一歲就減少一年。

死亡賠償金採納了系“繼承喪失説”,並非精神撫慰金,其計算公式為:

(1)城鎮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週歲以上的為(實際年齡-60);75週歲以上為5年]

(2)農村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週歲以下為20年(含);60週歲以上:N=(實際年齡-60);75週歲以上為5年〕

(3)60週歲以下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4)60週歲—75週歲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實際年齡-60)]。

(5)75週歲以上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如果醫療事故造成了患者的死亡,那麼對其家屬進行的賠償項目包括了喪葬費以及死亡賠償金等等,具體各項賠償的計算方式,本站小編也已經在上文中進行充分的闡述,希望能為您提供一些幫助。更多相關知識,歡迎你到本站官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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