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系統中法人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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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中法人分類
民法總則中的法人分類是營利法人和非營利法人兩種:
1、以取得利潤並分配給股東等出資人為目的成立的法人,為營利法人。
2、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營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資人、設立人或者會員分配所取得利潤的法人,為非營利法人。其中非營利法人又包括非營利法人包括事業單位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基金會法人、社會服務機構法人等。
民法總則中的法人分類是營利法人和非營利法人兩種:
1、以取得利潤並分配給股東等出資人為目的成立的法人,為營利法人。
2、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營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資人、設立人或者會員分配所取得利潤的法人,為非營利法人。其中非營利法人又包括非營利法人包括事業單位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基金會法人、社會服務機構法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