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索賠具體是指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9W

醫療事故賠償

醫療事故索賠具體是指什麼?

醫療事故賠償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衞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後經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構成醫療事故由醫療機構對患者進行的賠償。

訴訟時效

1、短期時效:短期時效指訴訟時效不滿兩年的時效。我國《民法通則》第136條規定:“下列時效為一年: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出售質量不合規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被損壞的。”其他還有如《擔保法》中規定的“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等。長期訴訟時效:長期訴訟時效是指訴訟時效在兩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訴訟時效。最長訴訟時效:最長訴訟時效為二十年。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適用特殊的訴訟時效,訴訟時效為一年,所以醫療的訴訟時效適用為一年。醫療事故的訴訟時效只所以這麼短,這是因為,一般身體受到傷害後隨着時間的推移,其損害後果將不再明顯,給取證和索賠帶來困難,不利於訴訟解決糾紛;從情理上講,個人身體受到明顯傷害在一年內還沒有通過訴訟提出索賠要求的,可以推定為放棄了對侵害人主張賠償的權利。

2、有的病人為什麼可以在出院兩年以後甚至十年以後仍然可以起訴醫院,而法院也予以受理呢?這是因為,很多醫療傷害當時表現並不明顯,病人並不能立即察覺。《民訴法解釋》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曾發現,後經檢查確診並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

賠償步驟

賠償步驟分為以下幾步:第一步,鑑定醫療事故;第二步,由醫學會給出醫療事故鑑定報告;第三步,根據《條例》規定的11項標準計算的醫療事故賠償基數;第四步,計算賠償總額。計算公式為:賠償總額=上述11項所加總額×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的賠償比例;第五步,保險公司或醫療機構根據確定的賠償總額給予賠付。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