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怎麼找醫院索賠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6W

一、醫療事故怎麼找醫院索賠

醫療事故怎麼找醫院索賠

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人身傷害的,患者可以和醫療機構協商賠償問題,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四十六條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衞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四十七條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的,應當製作協議書。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的原因、雙方當事人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以及協商確定的賠償數額等,並由雙方當事人在協議書上簽名。

二、做醫療事故鑑定要找哪個部門

一般地,如果需要做醫療事故鑑定,可以到當地衞生行政部門申請鑑定。

並且,醫療事故鑑定通常需要走以下流程:

申請或者委託--受理--初次鑑定--補充鑑定--出具鑑定。

當然了,如果對鑑定不服的,可以重新申請鑑定。並且,任何一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從收到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原受理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衞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或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省、自治區、直轄市醫學會組織再次鑑定。

另外,做醫療鑑定需要一定的費用,通常按以下方式解決:

1、經鑑定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用由醫療機構支付;

2、經鑑定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用由醫療事故處理申請的一方當事人支付。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衞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總的來説,是有一個向醫院要求賠償的程序。程序比較複雜,維權之路並不平坦。所以,要學法、知法、用法,熟悉醫療糾紛賠償程序。發生事故時不要驚慌。除了向醫院索賠外,向醫療糾紛責任人索賠的程序大同小異,可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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