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自己給自己打醫療官司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5W
能自己給自己打醫療官司的
律師解答:可以自己打官司。律師解析:可以自己打官司的,委託律師是當事人的權利,可以選擇委託或者不委託的。
如果遭遇醫療事故,可以向院方提出訴訟,雙方可以協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自己起訴的,需要準備好起訴狀,起訴狀應當記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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