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患者維權的方式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5W

患者有三種維權途徑:
一、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患雙方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雙方簽訂協議書,可以辦理公證或律師見證,並報衞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向衞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當事人應當提出書面申請,並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提出。
三、訴訟。醫療糾紛可以不向衞生行政部門申請處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醫療糾紛患者維權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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