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醫療糾紛律師收費標準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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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陽醫療糾紛律師收費標準是怎麼樣的?

衡陽醫療糾紛律師收費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諮詢:諮詢每件200-500元。律師一旦接受正式委託,諮詢費可折抵相應律師代理費。

(二)代理人身損害賠償、醫療糾紛等其他民商事案件:

按涉案標的額的2%-5%收取。國內案件最低5000元;涉外案件最低10000元。

(三)代理二審案件:

1、未曾代理一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準收取;

2、曾代理一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準的1/2收取;

3、代理二審後發回重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二審標準的1/2收取。

(四)代理申訴案件:

1、簽訂聘請律師服務合同時,先收取5000-20000元代理費;

2、人民法院裁定再審時,再按照一審相應案件的收費標準收取代理費。

(五)律師函:

每件1000元—3000元。

(六)代寫法律文書:

每件500元—2000元。

醫療糾紛調解後反悔可以嗎

在很多情況下,醫療糾紛發生後,醫患雙方基於不同的考慮,通常會通過申請行政部門調解達成協議,如果一方當事人在履行和解協議時反悔而提起訴訟時,司法實踐中,不同的法院對該協議的效力的認定也不同。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8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都法律保護。通常認為,正常狀態下的醫患關係應視為醫療服務合同關係,屬於合同法調整的對象。醫療糾紛發生後,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和解協議,或者通過行政部門調解達成協議,應認定該協議的效力。因此,只要是雙方自願的情況下,醫療糾紛調解後反悔是不可以的。

醫療糾紛的防範與處理

有人認為:醫療糾紛是指醫患雙方對醫療後果及其原因產生分歧而向衞生行政部門或司法機關提請處理所引起的糾紛。廣義而言,凡病人或其家屬對診療護理工作不滿,認為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過程中有失誤,對病人出現的傷殘或死亡,以及診療延期或痛苦增多等情況,要求衞生行政部門或司法機關追究責任或賠償損失的事件,在未查明事實真相之前,統稱為醫療糾紛。

有人認為:醫療糾紛是指醫患雙方因醫療問題引起的法律訴訟行為。這種糾紛在社會生活中經常地、大量地出現,絕大多數是屬於民法範圍,發生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但最常見的是與醫療事故有關,其中又以醫療死亡事故為主,那種因醫療過失造成患者的傷殘或病情加重而引起的醫療糾紛以往比較少見,目前也有增多的趨勢。

有人認為:醫療糾紛是醫院是醫院管理學中的重要概念,在目前的教科書中,醫療糾紛被定義為:“醫患雙方對醫療後果及其原因在認識上產生分歧,當事人要求追究責任或賠償損失,非經過行政的或法律的裁決方案方能解決的醫患糾葛。”然而,上述醫療糾紛的定義和對醫療糾紛的認識是不正確的。

有人認為:醫療糾紛是指醫患雙方對醫療後果及其原因在認識上產生分歧的爭議,病家認為醫務人員診療上有失誤,而需追究責任或賠償。但經查實醫務人員的診療工作實際上並無原則性錯誤,而只是在服務態度上存在這樣或那樣的缺點和錯誤;或由於家屬不明醫療真相;或由於家屬另有需求以致糾纏不休等情況,這種情況才屬於醫療糾紛的真正含義。

病人或家屬對診療工作不滿,認為病人出現傷殘或死亡系由於醫務人員診療失誤引起,要求追究責任與賠償而衞生行政領導部門或司法機關提出控告的案件,在未查明事實真相之前,統稱為醫療糾紛。

有人認為:醫療糾紛是指醫患雙方對醫療後果及其原因在認識上發生爭議,當事人提出追究責任或賠償損失,從而必須經過司法審理或行政調解方能解決的醫患糾葛。

有人認為:醫療糾紛是由醫源泉性或非醫源泉性原因引發的醫患雙方的爭執。

有人認為:醫療糾紛通常是指醫患雙方對診療後果及其原因的認定有分歧,當呈人提出追究責任或賠償損失,必須經過行政的或法律的調解或裁決才可了結的醫患糾葛。

有人認為:醫療糾紛是法醫學研究的內容,是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相結合的綜合性學科。從醫學和法學的角度研究保護人民的生命和健康,維護公民和醫療衞生部門的合法權益,保障人民衞生事業的健康發展和衞生保健政策的順利執行,是一個十分重要的課題。

綜合上面所説的,醫療糾紛的律師收費一般都會根據案件的大小來進行收取,而且涉及到金額較大的,還會按照金額的比例來進行核算,還要根據當地的生活水平、物質條件來進行計算,所以,律師會節切合着實際的情況來算出這起案件所產生的所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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