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的預防和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8W

目前,醫療技術手段越來越先進,但醫療糾紛也越來越多,有的人在保障自身身體健康的同時,也在同醫院和個別醫生作着權利的鬥爭。醫院門口拉橫幅,喊口號,遇難家屬哭天喊地的場景你是否也見過,這些糾紛就在我們身邊。

醫療糾紛的預防和處理

糾紛前期應急處理指導

患者或家屬懷疑醫院醫療行為不當時,應根據情況作出不同的處理:

(1)若患者在門診或急診就醫,應當保存門(急)診病歷以及各種檢查報告單、交費票據等一切能反映診療情況的資料;

(2)對於已經出院的患者,應當複印其住院病歷,如患者自己不知應該複印什麼內容,可以要求醫院把病歷中的所有內容全部複印(一般包括入院病歷、出院病歷、手術記錄、檢(化)驗單、護理記錄等客觀資料,至於病程記錄一般醫院不讓複印,患者可以在投訴和訴訟中申請複印),患者也可以先找律師諮詢,由律師指導其複印哪些內容;

(3)如果患者懷疑藥物有問題,可以封存藥品、包裝等,及時保全證據,如醫院不配合時,患者也可尋求律師的幫助,在律師的指導下封存藥品等;

(4)如果患者死亡,家屬一定要向醫院索取《死亡證明書》,並讓醫生儘快完成病歷書寫、歸檔,然後複印病歷;這時,如果患者擔心醫院會修改病歷,可以先行封存已有病歷,剩餘部分等醫生製作完成後再複印。

(5)如果家屬認為醫院的《死亡證明書》中的死因與造成患者死亡的真正原因不符,應儘量進行屍體解剖(屍體解剖由院方和家屬共同委託有屍體檢驗資格的機構進行),患者可以聘請律師參與和見證屍體解剖的過程。

在患者蒐集完相關證據後,可向專門的醫療律師或專業醫生諮詢,以確定院方是否存在醫療過錯,若確實存在醫療過錯,患方可以向醫院提出索賠請求。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