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分級分等級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3W

一級醫療事故:患者死亡、重度殘疾;二級醫療事故: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三級醫療事故: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四級醫療事故: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其他後果。

醫療事故分級分等級嗎?

法學理論把民事責任劃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輕微責任五個檔次,醫療事故責任作為民事責任的範疇,對其責任程度的劃分也不能離開這種方式。在司法實踐中,通常借鑑法醫學“損傷參與度”的分級標準來確定過錯方責任程度。其分級標準為:

第一等級:死亡、後遺障礙完全是由損傷所致,損傷參與度100%;

第二等級:死亡、後遺障礙是損傷和既往疾病共同所致,但損傷是主要因素,損傷參與度為75%;

第三等級:死亡、後遺障礙是損傷和疾病共同作用的結果,二者作用程度等同,損傷參與度50%;

第四等級:死亡、後遺症障礙是損傷和疾病共同所致的結果,但疾病是主要因素,損傷參與度25%;

第五等級:死亡、後遺症障礙完全是由疾病導致的結果,損傷作用可以排除在外。損傷參與度0%。

“責任程度”即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比重,也是醫療過失行為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之間的法律因果關係,它是條例中確定醫療事故賠償金額應考慮的三個因素之一。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中明確了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完全責任、主要責任、次要責任和輕微責任。其中的完全責任,是指醫療事故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主要責任指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次要責任是指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輕微責任是指損害後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醫療事故是被我國法律法規所嚴格的規制的一項民事糾紛的內容,此時我們如果是遇到了醫療事故的發生的話,一定要注意糾紛的解決方式,以保護自己的醫療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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