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醫療意外怎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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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生醫療意外怎麼賠償?

發生醫療意外怎麼賠償?

發生醫療意外需要賠償的項目有:住院伙食補助費;陪護費;殘疾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等。醫療意外指醫療機構在對患者診療護理過程中,不是出於故意或過失,而是由於受醫學科學水平所限,病人在診療護理過程中由於病情特殊或體質特殊等不能抗拒或不能預見的原因導致病人出現難以預料和防範的不良後果的情況。

所謂不能抗拒,是指醫務人員遇到某種不可抗拒的力量,即醫務人員自身能力、環境和條件,不能排斥和阻止損害後果的發生。所謂不能預見,是指醫務人員沒有預見,而且根據當時的條件、情況以及醫務人員的技術能力也不能預見。

二、醫療意外的表現形式

在診療護理工作中,雖然發生了病員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不良後果,但這些不良後果的發生,是由於不能抗拒或不能預見的原因引起的。對此,醫務人員不負責任。如:

1、疾病危重,急需手術,手術無誤,但術中死亡或術後出現嚴重後遺症者。

2、藥物過敏試驗為正常或未規定做過敏試驗的藥物,引起過敏反應者。

3、病員在診療過程中突然發生栓塞、猝死等意外情況,來不及搶救者。

4、病員屬特異性體質,雖然術前知道或術後發現,但為醫學技術所難以解決而出現不良後果者。

5、應用新技術、新藥物之前作了充分的技術準備,執行了請示報告制度,向病員家屬説明了情況並徵得其簽字同意,仍發生意外者。

6、經檢修的醫療器械,在操作過程中突發故障或臨時停電影響正常操作,經積極採取補救措施仍導致不良後果者。

三、醫療意外的基本特徵

1、病員死亡、殘廢或功能障礙的不良後果發生在診療護理工作中;

2、不良後果的發生,是醫務人員難以預料和防範的,或不能抗拒的原因引起的。

“難以預料”是指醫務人員根據當時的情況,對可能會產生的病員死亡、殘廢或功能障礙的不良後果無法預見。

“難以防範”是指對可能會發生病員死亡、殘廢或功能障礙等不良後果,醫務人員無法避免(或稱抗拒)其發生。

醫療意外也就是我們所熟知的醫療事故,是醫患之間最常見的一種糾紛。如果雙方產生糾紛的,可以先進行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患者本人可以向醫療事故糾紛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機構受理後將按照一系列的流程進行糾紛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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