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結石手術醫療事故怎麼鑑定
一、膽結石手術醫療事故怎麼鑑定?
膽結石手術醫療事故做鑑定的,可以委託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二十條衞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
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記錄、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會診意見、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體温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三)搶救急危患者,在規定時間內補記的病歷資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輸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藥物等實物,或者依法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對這些物品、實物作出的檢驗報告;
(五)與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有關的其他材料。
三、醫療事故的認定標準有哪些?
1、發生醫療事故的主體是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
2、行為的違法性;
3、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
4、過失行為和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四、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怎麼確定?
醫療事故賠償,應當考慮下列因素,確定具體賠償數額:
(一)醫療事故等級;
(二)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
(三)醫療事故損害後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係。
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綜上所述,醫療事故做鑑定還是很簡單的,事實上,如果做膽結石手術過程中發生了重大醫療事故,醫療機構應該在12個小時內向衞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衞生行政主管部門在處理醫療事故過程中發現需要做鑑定的,會主動委託有關部門做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