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損害責任如何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4.59K

【為您推薦】嶽麓區律師 宕昌縣律師 沙縣律師 邛崍市律師 沙坡頭區律師 定南縣律師 肥城市律師 大方縣律師

醫療損害責任如何處理

醫療損害責任屬於民事侵權責任,我國對醫療損害責任進行了相關的規定。發生了醫療損害事故應當立即調差,弄清該事故的責任主體。那麼由於醫護人員的過失造成的醫療事故的情形有哪些?醫療損害責任如何處理比較合適?本站為您解答。

構成相應的醫療責任事故的主要情形:

1、擅離職守或對急、危重病人藉故推諉拖延,貽誤診治和搶救時機;

2、診治中遇到明知複雜疑難問題,不請示或不執行上級醫師指導,擅自處理;或在搶救危重病人時,上級醫師接到下級醫師報告後不及時處理;

3、手術治療中開錯部位、摘錯器官、遺留異物在病員體內的;麻醉方式、部位、藥品劑量錯誤,麻醉過程中不認真觀察病情變化;

4、因不遵守操作規程、不查對而造成錯發、錯配、錯用藥物,或違反藥物配伍禁忌,或不按規定做藥物過敏試驗;

5、護理中不按規定交接班,不遵守醫囑,不嚴格執行查對等制度,違反操作規程;

6、不認真執行隔離消毒制度和無菌技術操作規程,供應的器械、敷料、藥品不符合消毒要求;

7、檢驗病理放射等技術診查中,丟失或弄錯標本,拍錯部位,配錯血;漏報、錯報、遲報結果及違反規章制度與操作規程延誤治療;

8、不按醫療原則,濫用毒麻限劇藥品,不見病人亂開藥、開錯藥;

9、中醫人員不懂西醫知識擅用西藥西醫療法或西醫人員不懂中醫知識擅用中藥中醫療法。

醫療事故處理相關規定:

1、凡發生醫療事故或事件,當事的醫務人員應立即向本醫療單位的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應隨即向本醫療單位負責人報告。個體開業的醫務人員應立即向當地的衞生行政部門報告。

2、發生醫療事故或事件的醫療單位,應指派專人妥善保管有關的各種原始資料。嚴禁塗改、偽造、隱匿、銷燬。因輸液、輸血、注射、服藥等引起不良後果的,要對現場實物暫時封存保留,以備檢驗。

3、醫療單位對發生的醫療事故或事件,應立即進行調查、處理,並報告上級衞生行政部門。

4、複印封存病歷資料要及時。發生醫療糾紛後,第一步需要做的事情是保管、複製或封存病歷資料,法律術語叫“證據保全”。病歷資料是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過程中形成的文字、符號、圖表、影像、切片等資料的總和,包括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歷,屬於書證的一種。病歷資料不僅可以證明醫患關係的存在,也是全部診療過程的證明,是判斷醫院是否應對患者的身體或健康受到傷害承擔責任的重要甚至是惟一的證據材料,在醫療糾紛的解決中作用至關重要。

5、當患者到醫院就診,醫患之間就存在了醫療契約,醫院的醫療行為會因為沒有適當地履行醫療義務而構成違約,也會因為侵害了患者的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而構成侵權。為此,在審理醫療損害賠償案件中,對醫院方損害賠償責任的追究,既可以違約而追究違約損害賠償責任,也可以侵權追究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受害人可選擇其一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審判實踐中,鑑於違約責任不承認精神損害賠償及醫療損害主要是人身傷害,對於醫療損害賠償的處理適用於侵權責任較為有利於患者。當然,醫患之間存在醫療契約或其他情況時,允許當事人選擇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隨着社會的進步,時代的發展,我們日益面對的問題也愈來愈多,“醫療損害責任如何處理”也成了主要改善的重點。為了更好的發揮人們在處理醫療問題中的積極作用,我國也在不斷的完善與健全相應的法律法規,幫助人們解決醫療損害所帶來的困擾。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鶴壁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