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甲等醫療事故責任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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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今經濟發達的社會上,我們不再像以前一樣解決不了温飽問題,有病也沒錢看,而現在國家經濟發達了,醫療也越來越好,我們有病都會第一時間的去醫院看醫生,但是我們生病了去醫院也不是就完全能治好,醫院也有可能會發生一些醫療事故,那麼一級甲等醫療事故責任是什麼呢,下面大家就跟小編以前來了解下。

一級甲等醫療事故責任是什麼?

按照受害方的實際情況,可以向院方主張以下賠償: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週歲的,扶養到16週歲。對年滿16週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通過以上小編的總結,相信大家對一級甲等醫療事故責任是什麼都有了相應的瞭解,當我們的身邊碰到了一些因為醫院的不當操作而導致的我們的身體受損或者死亡的,醫院是要對我們進行相應的賠償的,賠償的具體標準要按照我們的實際情況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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