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醫療質量安全責任書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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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院醫療質量安全責任書怎麼寫?

醫院醫療質量安全責任書怎麼寫?

醫院醫療質量安全責任書

為使全院醫務人員牢固樹立“以病人為中心”,救死扶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強化質量意識、醫療安全意識,職業風險意識,消除醫療隱患,杜絕醫療差錯、事故”。《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執業醫師法》等精神,制定醫療安全責任書如下:

1、各科應建立健全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執行三級醫師查房制與手術分級管理制。按醫院優質服務、承諾服務的規定進行工作,做到按章辦事,違章必究。

2、各級各類醫務人員要注重醫德修養,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在崗時間杆私活,不從事醫療活動以外的任何事情。凡因違反而致事故、差錯、糾紛發生者,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3、各級醫師的查房記錄或指示必須在病程記錄中明確無誤地顯示出來,上級醫師簽字認可;各種病歷書瀉必須內容真實完整,描述準確無誤,分析科學有序,記錄及時清楚,科主任要嚴格把關,不允許有重要缺陷的病歷歸檔。科室有關人員吸病案室管理人員要加強對現病歷及歸檔病歷的管理,防止失、遺漏、塗改、偽造、銷燬

不經醫務科或主管院長批准,不得借調、摘抄、複印病歷醫療安全責任書5篇作文。否則,引起糾紛,當事人應負全部責任。

4、嚴格執行《醫療技術操作規程》,任何科室或個人不得隨意簡化或更改。一般診療技術操作前,要向病員及其家屬講明操作的目的、意義及操作中可能出現的反應和副作用;對危重病員或在重要器官進行復雜的有創傷性的診療技術操作前,應對患者或家屬説明必要性、複雜性和危險性,同意檢查簽字為憑。對違反操作規程而又未向病員或家屬講時上述情況引發的事故、差錯、糾紛,應追究當事人的全部責任。

5、對危重病人的搶救必須及時,救治措施得力,交接班須牀前口頭交接。危、急、重病人的會診、疑難與死亡病案討論,必須在院方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並出具書面記錄。對危重病人的病情變化或可能出現的併發症要做到心中有數,要及時向病人家屬説明和記錄,必要時需病人家屬在病程記錄中籤字。科主任應定期檢查,組織實施。否則,因此而致事故、差錯、糾紛的發生,除追究當事人的直接責任外,還要追究科室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6、對一些特種檢查(包括CT、MRI等)、特殊治療(包括應用貴重藥品等)醫療費用花費較高時,應及時向病人家屬解釋清楚,取得家屬配合,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

7、凡重大手術和科室開展新業務、新技術、重要臟器切除等手術,必須按規定由科主任簽字後報醫務科、主管院長批准後方可實施;如施行緊急手術又無家屬及關係人在場或其它特殊情況時,應向科主任、務科或總值班報告。經授權人批准後實施手術。否則,引起事故、差錯、糾紛,當事人和科室應承擔全部責任。

8、各科室應對搶救設備、器械和藥品要做到專人保管、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能隨時滿足搶救病人的需要。如因搶救器械、藥品不到位而引起事故、糾紛,當事人和科室應負全部責任。

9、新上崗人員不經崗前培訓不得進入科室。科室對新上崗人員應抓好繼續學習、業務培訓及管理工作,經科室考核,確能單獨勝任工作時,由所在科室寫出申請,務處批准,受處方權單獨值班,遇有疑難問題時,應及時報告上級醫師共同處理醫療安全責任書5篇醫療安全責任書5篇。否則,引起事故、差錯、糾紛,除追究當事人的直接責任外,上級醫師和科主任也應負一定責任。

10、各種手術後切除的組織,應及時送病理檢查,明確診斷,術前談話內容應詳細、全面,各種併發症及危險因素應交待清楚,並履行簽字手續。術中需要更改手術方式,須向科主任請標,欺要再次向病人家屬談話,談話內容須簽字。輸血前應作五項檢查,輸血同意書應履行簽字手續。否則,引起事故、差錯及糾紛,當事人應負主要責任。

11、科室必須加強對進修實習人員的管理,進修實習生書寫的各種醫療文件,帶教老師必須認真審查修改簽名認可或作補充記錄,驂加手術或進行各項診療操作,必須經帶教老師同意並進行現場指導;帶教老師不得隨意讓進修實習人員代替值班,若有違反引發差錯、事故、糾紛,帶教老師或值班醫生作為直接責任人首先予以追究。

12、門診及病房首診醫師對接診病員的檢查、診斷、會診、處置、病歷書寫、轉科均負有。危重病人到院後,接診醫師必須在5分鐘內開始處置,並迅速報告上級醫師;危重病人需入院,轉送途中必須有醫護人員陪送,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若有違反,引發差錯、事故,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13、執行保護性醫療制度,對某些嚴重或目前還不能醫治的疾病,應對病員作嚴格保密,以減輕病員的思想負擔,防止意外事件發生。但對家屬、單位要如實反映病情及預後。對病員的隱私應嚴格保密,不得隨意泄露;對其它科室或人員發生的糾紛,有關醫務人員不得將真象隨意、過早泄露給病人或家屬,以避免糾紛擴大、複雜化,否則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14、全院各類工作人員要互相支持,團結協助,不相互拆台,更不能在醫患之間拔弄非,若借病員之口達報復個人之目的,製造醫療糾紛。否則,同此引發醫療糾紛者當事人應參與糾紛處理的全過程,並視情節和後果,給予檢查、停職、行政處分等處理。

15、加強對麻醉科的管理,對各科手術應嚴格執行麻醉操作規程和無菌制度,保證手術器械和設備的完好,發生故障及時維修,對違反麻醉操作規程而引發的事故、差錯、糾紛,追究當事人的全部責任。

16、認真落實院內總值班和內外科二線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堅守工作崗位,隨叫隨到,積極參加或協調對病員的搶救、治療,對重大災害、意外事件批量傷員和突發事件,必須及時逐級_上報,不得拖延,否則引起事故、糾紛應追究當班人員的全部責任。

17、醫、護、技人員要認真執行各種查對制度,醫囑、處方、藥品、手術、輸血、收集標本以及簽發的各類報告等均按要求認真查對,以達到準確無誤,確保病人安全。護理人員要作好三查七對,嚴格執行醫囑,經常巡視病房,認真觀察病情,書瀉護理記錄醫療安全責任書5篇作文。及時、準確地向醫師反映病員的病情變化,對病員認真負責,否則引起事故、差錯、糾紛,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18、糾紛一經發生,當事科室要妥善保留-份原始資料,如針管、殘存液體、血液製品等,病歷封存上交。任何人不得塗改、調換、銷燬、佚。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嚴肅處

19、嚴格執行病人入、出院指徵,合理分流病人,禁止跨科收住病人或小病大養、嚴格執行轉院制度和雙向轉診制度。

上述十九項規定,各科室要認真討論執行,科主任與院長簽字,以負責。

院領導(簽字):

科室:

科主任(簽字):

日期:

二、醫療事故發生後須承擔什麼責任

1、行政責任:醫療事故的行政責任主要表現為行政處罰,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處罰的種類有: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2、民事責任:醫療事故民事責任性質,歷來有不同看法,歸結起來有二種,即合同責任和非合同責任。主張合同責任者認為醫生的義務在於儘可能地為病人提供最好的醫療服務,對治療過程中採取的方法,提供醫療服務的謹慎程度負責,因此,醫生如果違背注意義務而造成病人人身傷害,就違反了合同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3、刑事責任:《刑法》第335條規定了醫療責任事故罪: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醫療糾紛的發生概率還是比較頻繁的,有些醫院為了降低事故發生的概率,可能會制定醫院醫療質量安全責任書,此類責任書的制定,可以提高醫療人員的責任意識,這無疑對維護患者的權益是有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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