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高空墜物物業有責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4W

一、一般高空墜物物業有責嗎

一般高空墜物物業有責嗎

物業是要對高空墜物承擔責任的。物業公司應當及時制止小區內發生的違法行為,或者可以向相關部門報告並要求協助處理,日常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高空墜物的發生。如未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發生高空墜物事件,物業要承擔相關的責任。在日常實踐中,物業公司可以安裝攝像頭、鐵絲網等來防止高空墜物的發生。

二、高空拋物罪高空的界定有哪些

高空拋物致人損害的,若能夠確定具體侵權人,則可能觸犯《刑法》,構成故意傷害罪;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非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害人的,由可能加害者進行補償。

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

(一)對於高空拋物行為,應當根據行為人的動機、拋物場所、拋擲物的情況以及造成的後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準確判斷行為性質,正確適用罪名,準確裁量刑罰。

(二)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為傷害、殺害特定人員實施上述行為的,依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三)依法從重懲治高空拋物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處罰,一般不得適用緩刑:

(1)多次實施的;

(2)經勸阻仍繼續實施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後又實施的;

(4)在人員密集場所實施的;

(5)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四)準確認定高空墜物犯罪。過失導致物品從高空墜落,致人死亡、重傷,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第二百三十五條規定的,依照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重傷罪定罪處罰。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從高空墜落物品,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定罪處罰。

高空拋物罪高空的界定有從高空進行拋制物品,並且導致了他人受到損害的,會以故意傷害罪進行判處。如果故意進行高空拋物,但沒有使他人遭受損害,但是危害到了公共安全的,則會以危害公共安全罪進行判處。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