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增加高空墜物的責任是如何認定的?
1、高空墜物致人損傷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找到責任人的可以向其追償。
2、高空拋物致人損傷的,由責任人承擔責任,找不到責任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二、高空墜物的防範措施有哪些?
1、路過高層建築的時候,儘量走有防護的內側,可增一分安全保障;或選擇貼着牆根行走,因為高空墜物的運動軌跡會是一條拋物線,靠着牆根一般不會被砸到。不要只顧低頭玩手機或跟朋友聊天,最好先抬頭看看,然後快速通過。
2、在各樓梯口設置警示標誌,提醒居民避免高空拋撒垃圾。
3、在每棟樓下合適位置安裝專門用於監控高空墜物的攝像頭,起到震懾高空墜物行為和事後追責取證等作用。
4、加強高層建築玻璃幕牆以及門窗玻璃的安全防護規範措施。注意檢查窗户邊沿螺絲、窗扇及窗網邊框是否出現鬆動脱落。
5、嚴禁在陽台欄杆邊緣擺放花盆,禁止在窗户外懸掛雜物。
6、注意建築施工工地的墜落物,遠離施工現場,防止磚石物料掉落。
7、要監護好自己的小孩,從小培養他們的文明習慣;不要在自家陽台和樓宇頂層天台等危險的地方嬉戲打鬧和玩耍,防止發生高空墜物;若家裏有精神病患者,要時刻做好監護,防止其犯病後行為失當。
8、颳風下雨天要儘量減少出門的頻次;大風暴雨天氣,是墜物的高峯時段,更要加以小心。
9、不高空拋物,鄰里之間相互提醒遠離危險,不要站在廣告宣傳架子附近避風、打撲克、下棋,也不要靠高樓太近,更不能在枯朽的老樹旁邊活動。最好選擇平坦的地點活動,諸如公園、街心花園等。
10、如果經濟條件允許,建議購買人身意外保險。
11、定期檢查老式樓房外置式雨水管道與外立面的連接處是否牢靠,防止管道脱落傷人事故。
綜合上面所説的,高空墜物的責任就是屬於物的管理人和所有人,一般在處理時就需要結合案件的情況來進行確定, 如果能找到其它的責任人就可以向其追償,如果處理不好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只要有合法的證據就可以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