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權證據保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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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侵權證據保全期限

審判活動中,證據的完整性影響着案件的走向,如刑事案件中,證據不全,不能對犯罪嫌疑定罪。所以,在審判活動前,一定要收集完整的證據鏈,而且證據要合法合據,這樣才能解決最後的問題。依照法律的規定,人民法院在派出人員調查收集證據時,要遵循一定的程序。證據收集和提供的主體必須具有合法性,這一點非常重要。為確保收集證據合法有效,法律禁止以非法和不正當的方法收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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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專利侵權證據的方式有哪些


專利侵權證據的保全方式主要有以下兩種方式:


  (一)公證保全方式

公證保全,一般是專利權人及其利害關係人就存在的侵權行為,向公證機關提出申請,對其購買侵權產品的過程及購得的侵權產品進行公證,或對侵權現場(如許諾銷售)或對侵權產品的安裝地進行勘查公證,取得公證書,從而證明被告存在侵權行為。在公證取證的過程中,專利權人最好主動向銷售者索取產品宣傳冊、銷售侵權產品人員的名片、購貨發票或收據,以進一步的明確產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同時專利權人可要求公證機關對前述資料的來源和真實性作出説明,一併記載在公證書中。


  (二)法院證據保全方式

法院保全證據方式,即通常所説的民訴法意義上的“證據保全”,指的是了防止證據的自然滅失、人為毀滅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經訴訟參加人申請或者人民法院依職權主動開始,人民法院對民事訴訟證據加以收集和固定的制度。證據保全有兩種形式:一是訴前證據保全和訴訟中證據保全。

1、訴前證據保全
這是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新修訂的《專利法》增加的內容。它是指為了制止專利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應當自接受申請之時起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執行。需要注意的是,申請人自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該措施。

2、訴訟中的證據保全:這主要是指申請人在起訴後,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和要求,書面申請法院人民法院對民事訴訟證據加以收集和固定的制度。

當事人要是想要進行專利訴訟證據保全的話,首先要現在好保全的方式,此外,還要看自己是否滿足申請證據保全的條件。而關於專利訴訟證據保全條件的內容,律師365小編也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講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師365營口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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