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碰瓷是敲詐勒索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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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碰瓷是敲詐勒索罪嗎?

一般碰瓷是敲詐勒索罪嗎?

算,當事人被騙是因受威脅產生畏懼,從而給付財產。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

碰瓷者採取了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但其目的是讓被害人產生恐慌,以便進一步威脅、要挾使其就範,從而達到索要財物的目的。從實質上看,這個虛構事實只是為勒索錢財所製造的理由。

二、敲詐勒索罪具體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各體是複雜客體,不僅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還危及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這是本罪與盜竊罪、詐騙罪不同的顯著特點之一本罪侵犯的對象為公私財物。

(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採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為威脅,是指以惡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處分財產,即如果不按照行為人的要求處分財產,就會在將來的某個時間遭受惡害威脅內容的種類沒有限制,包括對被害人及其親屬的生命、身體自由、名譽等進行威脅,威脅行為只要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心理即可,不要求現實上使被害人產生了恐懼心量威脅的內容是將由行為人自己實現,還是將由他人實現在所不問,威脅內容的實現也不要求自身是違法的。

(三)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必須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如果行為人不具有這種目的,或者索取財物的目的並不違法,如債權人為討還久欠不還的債務而使用帶有一定威脅成份的語言,催促債務人加快償還等,則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綜合上面所説的,敲詐勒索罪是以非法的目的對他人使用威脅的方式要求交出錢財,這種行為已構成刑事犯罪,一般碰瓷是可以認定為此罪的,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要看敲詐勒索的金額來進行判定,這樣才能讓違法者付出該有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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