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量假冒偽劣商品涉嫌犯罪怎麼處罰
一、生產銷量假冒偽劣商品涉嫌犯罪怎麼處罰?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處罰標準一般是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從重處罰。
《刑法》
第一百四十條【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構成此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
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1、偽劣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的;
2、偽劣產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十五萬元以上的;
3、偽劣產品銷售金額不滿五萬元,但將已銷售金額乘以三倍後,與尚未銷售的偽劣產品貨值金額合計十五萬元以上的。
三、生產銷量假冒偽劣商品涉嫌犯罪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以及提請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由此可見,法院是根據生產假冒偽劣商品的銷售金額確定量刑標準的,實際量刑的時候,除了銷售金額,也會考慮到未銷售的假冒偽劣商品的貨值,一般偽劣產品尚未銷售,但貨值金額達15萬元以上的,犯罪嫌疑人也要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