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賣六個月寬限期是合法的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4W

一、司法拍賣六個月寬限期是合法的嗎?

司法拍賣六個月寬限期是合法的嗎?

司法拍賣六個月寬限期是合法的,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競拍人蔘考司法拍賣後,競拍得標的物的,如果出現悔拍情形的,法院不退還保證金,並且將標的物重新拍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五條

 拍賣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財產抵債後,買受人逾期未支付價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補交差價而使拍賣、抵債的目的難以實現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賣。重新拍賣時,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

重新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造成的差價、費用損失及原拍賣中的佣金,由原買受人承擔。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從其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扣除後保證金有剩餘的,應當退還原買受人;保證金數額不足的,可以責令原買受人補交;拒不補交的,強制執行。

二、司法拍賣的法律風險是什麼?

司法拍賣房屋中的法律風險:

第一大風險

房屋原所有權人的身份背景。大家都知道,司法拍賣房屋基本是由於債務人無法履行到期債務,而被債權人起訴,查封抵押房產,最終被法院強制執行拍賣,當前大部分是由於投資失敗。

第二大風險

户口問題,房屋雖然被拍下了,但是原房主的户口卻無法遷出。

第三大風險

長期租賃的法律風險。根據民法典等法律規定,如果租賃在前、抵押在後的,拍賣成交後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有些惡意逃廢債務的,會把租賃合同籤的很長,甚至10年、20年。拍賣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財產抵債後,買受人逾期未支付價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補交差價而使拍賣、抵債的目的難以實現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賣。重新拍賣時,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

在我們日常生活當中,現在有很多的民事方面的一些糾紛,對方不履行義務的情況之前,將會採取具體的一些措施,比如説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在這過程當中,如果有房屋等相關的財產,就會採取司法拍賣等措施。並且在司法拍賣的過程當中需要遵守規則。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