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相館侵犯肖像權找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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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我們常見的侵犯他人肖像權的主要就是照相館了。很多照相館在未經他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他人的肖像用於照相館的陳述,進行廣告宣傳。那麼在遇到這類問題的時候,當事人該找誰處理呢?詳細內容請閲讀下文進行了解。

照相館侵犯肖像權找誰處理

一、照相館侵犯肖像權找誰處理

侵犯肖像權當事人可以自力制止,例如請求交出所拍膠捲,除去公開陳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請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或賠償損失等,協商不成,應當起訴到人民法院,請求依法判決,政府機關無法干涉此類問題。

侵犯肖像權的損失一般為精神賠償。最高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二、侵犯肖像權的行為有哪些?

1、不當利用他人肖像。

不當利用他人肖像又可以分為幾種情況:

一是營利型非法使用。即未經本人同意而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這種利用一般是對肖像經濟價值的利用,常常表現為在商業活動中使用他人的肖像。例如,某化粧品公司未經本人同意,在其商業廣告上使用了某女性的肖像以説明其化粧品能使皮膚白嫩的功能,就屬於營利型非法使用。

二進制一般使用型不當利用。這是指非以營利為目的、但未經本人同意的善意使用,或者雖經本人同意,但使用人的使用方式、使用範圍失當的利用。例如,未經肖像權人(即本人)的同意,為鑑賞或紀念目的而擁有、展示其肖像;肖像權人只同意將其肖像用於電視廣告上,但卻被不當的使用在產品的包裝上。

2、惡意侮辱他人肖像。

這是指不法行為人惡意的醜化、玷污、毀損他人的肖像。惡意侮辱的表現形式包括:塗改,歪曲他人的肖像;在他人肖像上打上“×”印記或者添畫鬍鬚、痣、癤等;焚燒、撕扯或倒掛他人的肖像;在他人肖像上塗抹污穢物等。這此行駛直接醜化了他人的形象,不僅構成對肖像權的侵害,往往還構成對名譽權的侵害。

3、擅自創制他人的肖像。

這是指未經肖像權人的同意,擅自創制他人肖像的行為。例如,未經本人同意,對其進行速描、繪畫寫生;偷拍他人的照片等。肖像是公民人格外在的表現,只有本人有權決定是否再現自己的形象,所以,上述行為也屬於侵害肖像權行為。

看完上文的內容後相信大家已經清楚,如果照相館以營利為目的而擅自使用了你的肖像,此時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一般情況下政府機關是無法干涉此類問題的。為了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小編建議在訴訟過程中最好委託專業律師來幫助你,這樣勝算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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