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維權的官司如何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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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維權的官司如何打

消費維權官司要注意把握訴訟時效、確定被告、收存和提供證據和消費者權益受損時經營者承擔的民事責任,消費者權益,是一定社會經濟關係下適應經濟運行的客觀需要賦給商品最終使用者享有的權利。詳細內容請閲讀下文。

消費維權官司如何打

一、如何把握訴訟時效

1、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這裏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的損害包括兩種情況,即人身受到傷害和財產受到損失。這一規定與我國民法通則的要求並不一致。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因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為一年。應當按照哪個法律規定執行才對呢?應當按照“二年”的規定執行。因為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一條又規定,如果其他法律對訴訟時效另有規定的,依照另外的規定執行。

2、對一般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非侵權損害糾紛,請求賠償損害的訴訟時效。應當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的規定執行。

消費維權的官司如何打 第2張

二、如何確定被告

1、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以銷售者為被告。

2、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以銷售者或者生產者為被告。

3、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以服務者為被告;如果該損害是因為服務者使用缺陷產品而造成的,消費者還可以以產品的銷售者、生產者為被告。

4、如果原銷售者、生產者或者服務者發生企業分立、合併的,消費者可以以變更後承擔其權利義務的企業為被告。

5、如果通過租借、轉讓等方式使用他人營業執照的經營者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時,消費者可將該經營者或營業執照的持有人作為被告。

6、消費者因經營者發佈虛假廣告而導致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將經營者作為被告;廣告發布者不能提供經營者的真實名稱、住址的,消費者可將廣告發布者作為被告。

消費維權的官司如何打 第3張

三、如何收存和提供證據

消費者應注意收存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前後的下列證據。

1、廣告説明。

2、票據。

3、合格證。

4、使用説明書。

5、生產日期。

6、保修卡。

7、保修期限證明。

8、商家承諾。

9、警示標示。

另外,當事人還應當提供以下證據: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鑑定結論。

四、消費者權益受損時經營者承擔的民事責任

1、修理、重作、更換。

2、退貨。退貨有兩種情況:一是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質量標準;二是提供的商品在價格、用途等方面存在欺騙性宣傳的。

3、補足商品數量。

4、退還貨款和服務費。

5、賠償損失。

(1)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如果不能採用上述方式補救,消費者可要求經營者採用賠償損失的方式加以解決。

(2)經營者侵害消費者的人格尊嚴或者侵犯消費者人身自由的,應當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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