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質量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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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產品質量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產品質量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因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而未聲明引起的損害消費者利益的侵權訴訟和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引起的追究產品責任的侵權訴訟,《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規定的1年的訴訟時效期間。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限為1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侵害時起計算。

訴訟時效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進行中,因為法定事由的發生致使已經進行的訴訟時效期間全部歸於無效,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包括提起訴訟或仲裁、權利人主張權利、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提起訴訟或仲裁。

二、產品質量糾紛解決辦法有哪些?

1、協商:消費者發現產品質量存在問題,生產者、銷售者應當與用户、消費者首先通過協商,達成和解。

2、調解:包括民間調解、行政調解和法院調解。

行政調解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主持的調解。法院調解是以訴訟途徑解決糾紛時,先進行的一種調解。

用調解解決產品質量糾紛的範圍和程序,一般沒有嚴格的規定,但調解必須遵循合法和自願原則。調解協議不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不能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調解不能強加於人,調解人不能強迫當事人接受調解或必須達成協議。調解成功當事人之間要簽訂協議,但協議不具備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一方當事人也不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4、仲裁:仲裁是雙方當事人自願而且達成書面協議將糾紛交給第三方——各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糾紛雙方有義務執行該裁決,從而解決糾紛的法律制度。仲裁裁決一裁終局而且具有強制性,表現在當事人一旦選擇仲裁解決糾紛,仲裁者所作的裁決就具有法津效力,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也是仲裁和調解的區別所在。

5、訴訟:當產品質量發生民事糾紛,當事人各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這是法律規定的解決產品質量民事爭議的最後途徑。訴訟由起訴、審判、執行三個基本階段構成。

綜上所述,雙方簽訂產品買賣合同,如果之後因為產品質量發生糾紛,經過調解仲裁沒有解決矛盾的,當事人可以去法院起訴。由於產品質量導致人身損害的,訴訟時效是一年,這是比較特殊的情況,需要當事人注意不要錯過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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