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證明委託書 - 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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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證明委託書 填寫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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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證明委託書

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授權委託書範文
委託人姓名(新生兒母親):
有效身份證件類別:聯繫電話: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受委託人姓名:性別:
有效身份證件類別:聯繫電話: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委託人於年月日在(新生兒出生地點)分娩,特授權委託(受委託人姓名)辦理(新生兒姓名)的《出生醫學證明》。凡由受委託人在上述委託權利內,代理委託人行為所造成的法律結果,委託人均予以承認。
委託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委託人簽字:受委託人簽字: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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