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的户口要怎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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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父母離婚的話,在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問題作出處理之後,不要忘了孩子的探視問題和户口問題,其中尤其是數户口問題是很重要的,日後讀書都是需要用到户口的。那通常父母離婚後孩子的户口要怎麼上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離婚後孩子的户口要怎麼上

一、離婚後孩子的户口要怎麼上

1、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户口就跟誰走。

2、如果小孩未滿18週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户口的遷移。

3、如果孩子年滿18週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户口的遷移。

4、年滿18週歲,可單獨立户,持本人身份證、户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二、離婚了户口怎麼辦?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户、並户、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變動的時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

如果是由於離婚引起的分户、遷户問題,您就可以帶着離婚證、本人身份證還有户口本,去當地的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

三、離婚後回遷户口的手續

離婚後户口回遷應依以下程序辦理:首先,要取得當地集體經濟組織同意遷入的證明。因為張某在孃家落户就要在孃家參與土地等自然資源以及其他利益的分配,要分享原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權益,因此張某必須先取得當地村民委員會或村民小組的同意方可遷入户口。

其次,要到現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我國《户口登記條例》第10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因此,在取得遷入地集體經濟組織准許遷入的證明後,張某應到現在户籍所在地的縣級公安户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

最後,應持相關材料到張某孃家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遷入手續。《户口登記條例》第13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户主持遷移證件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因此,張某應在規定時間內持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户口遷移證明、擬落户的張某孃家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或村民小組同意遷入的證明,到擬遷入落户的公安户口登記機關辦理遷入手續。

夫妻在離婚之後,對於其中一方的户口問題,此時可以在充分協商之後進行處理,即使要將一方的户口遷出,也一定就是遷回原籍。而在父母離婚後孩子的户口一般都是跟隨獲得撫養權的一方走的,此時獲得撫養權的一方户口需要遷走的話,那孩子的户口自然也是需要遷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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