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户口本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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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户口本怎麼辦理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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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不給户口本怎麼辦理户口本

  結婚不給户口本的:  1,當事人應先和父母溝通協商解決此事;  2,如果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參照《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辦理;  3,也可以通過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補辦户口本來實現結婚的目的。  一,《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  1,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户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户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  2,當事人屬於集體户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户口簿內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户籍情況的户口簿複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3,當事人未辦理落户手續的,户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户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辦理婚姻登記。  二,户口本補辦手續如下:  1,補辦户口本,需由户主向當地派出所户籍部門提出補辦申請,如果當事人是户主,由户主本人帶上身份份證;  2,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寫兩《丟失居民户口薄報登記表》和《丟失補領居民户口薄登記表》,説明一下户口本丟失的原因,警察再核對一下信息及對比一下户主與電腦裏的照片是否一樣後就可以補辦了。  3,如果不是户主,帶上當事人的身份證,最好還要帶上户主的身份證,還有所在單位的證明或者村的證明;  4,有的地方需要寫一個申請説明户口本丟失的情況;然後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打一個就行了;如果手續全了當場就能打出來,不需要多少手續費;  5,或者可以先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打電話諮詢一下需要準備什麼材料,然後直接去派出所補辦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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