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移證過期户口註銷了怎麼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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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移證過期户口註銷了怎麼恢復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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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徵,效力待定合同與無效合同的區別

一、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徵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已經成立,但合同效力能否產生尚不能確定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是由於當事人缺乏締約能力、財產處分能力或代理人的代理資格和代理權限存在缺陷所造成的。效力待定合同包括: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和無權代理人代訂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特點是:1、合同有成立效力。效力待定合同首先要求合同已經成立,合同效力制度是建立在客觀存在的合同的基礎之上,反映國家對成立合同的態度即國家對合同肯定或否定評價,如果合同沒有成立,就談不上合同效力,所以效力待定合同必須具有成立效力。2、合同效果效力待定。由於合同存在瑕疵,效力待定合同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規定,其是否能生效尚未確定,對當事人是否具有約束力無法確認,即合同效果效力待確定,一般須經有權人承認或追認才能生效,否則一旦有權人不予承認合同則不能生效或經權利人拒絕追認而歸於無效。3、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要件。如果合同完全符合生效要件,即合同主體資格合法、當事人合意、合同內容合法、合同形式等合法,則合同屬於有效合同,合同效力處於一種既定狀態,也就不存在效力待定。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效力待定合同要件缺陷主要是因為合同簽定主體存在瑕疵,包括有關當事人缺乏締約能力、處分能力、代訂合同資格三種情況。4、效力待定並非行為人故意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強制性規定或國家社會公共利益造成的,也並非因為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而導致的。效力待定合同不同於無效和可撤銷可變更合同,無效合同一般是指當事人故意損害他人或國家社會利益而簽定的合同和內容違法合同;可撤銷可變更合同主要是因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而致使合同效力取決於當事人的意志的一種相對無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由於合同簽定一方主體權利存在缺陷使合同效力取決於第三人或權利人的合意的合同,合同內容並不違法、當事人也無故意。5、實質是無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由於它完全不符合合同生效要件,從實質講可歸於無效合同的範疇,但不是絕對無效的合同,而是一種相對無效是可以修正的合同,在權利人沒有采取補救措施前合同不能生效或權利人拒絕採取補救措施後合同歸於無效。二、效力待定合同與無效合同的區別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是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有瑕疵,當事人缺乏完全締約能力或者處分能力,需待追認權人的追認,因而效力待定。當有關條件成就後,效力待定合同即變為有效合同,對權利人產生法律效力。無效合同主要是合同內容不合法,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或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對於無效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無條件認定其無效,採取的是絕對不保護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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