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落户口的新政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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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超生落户口的新政策是怎樣的?
超生落户口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
《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
第三條 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徵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徵收數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擅自增設與計劃生育有關的收費項目,提高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
二、給嬰兒落户的規定是怎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户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三、給嬰兒落户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夫妻雙方有效身份證。身份證的信息要和户口本上的信息一致,小編同時建議辦理上户的父母多帶幾份身份證複印件、户口本複印件,因為派出所可能會要求留底。
2、夫妻雙方的户口本、結婚證。如果夫妻雙方的户口不在一起,雙方可以自行選擇讓孩子跟着父親的户口還是母親户口,落在哪方户口就要去哪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上户手續。
3、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
4、《新生兒入户通知單》。這個證明需要家長帶着事先準備好出生醫學證明,到所在的居委會開具。
5、蓋有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准予入户章的生育服務證(此證由計劃生育部門簽發)
目前國家已經開放了三胎政策,如果正常情況下生育第4個孩子,第4個孩子就屬於超生,給超生的孩子上户必須交社會撫養費,因為夫妻雙方屬於超生的話就無法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沒有計劃生育服務證,肯定是違法生育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