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户口遷移證明怎麼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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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户口遷移證明怎麼開?

一、夫妻户口遷移證明怎麼開?

本人XXX,性別:男,文化程度:XXX,XXX年XXX月X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X,非農業户口。

配偶XXX,性別:女,文化程度:XXX,XXX年XXX月X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X,非農業户口。

XXX年XXX月XXX日與配偶XXX在本市XXX民政局登記結婚,夫妻雙方均屬晚婚(初婚),無子女。由於本人户口所在地XXX省XXX市離配偶居住户口所在地XXX省XXX市相隔較遠,加之配偶於XXX年XXX應招在XXX市XXX單位工作,給生活和工作帶來諸多不便,因此本人申請夫妻投靠,把配偶XXX的户口從異地遷入户本市XXX,希望有關領導給予批准。謝謝!

申請人:XXX

申請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二、夫妻投靠條件是什麼?

凡符合夫妻投靠來市入户條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無正式工作的,可申請來市隨夫(或妻)入户。

凡申請夫妻投靠入户的,必須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局辦證中心)提出入户申請,填寫《入户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材料交派出所(或分局辦證中心)辦理審核手續(屬證件的,可經派出所(或分局辦證中心)驗核後,提供複印件)。

申請配偶來市入户,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一)夫妻投靠落户申請書的書面報告;

(二)夫妻雙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以及街鎮計生部門出具的計生證明(或計生證);

(三)申請來市入户一方屬非農業人口的,須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失業證;

(四)屬重病的需出具市一級醫院診斷結果證明,屬重殘的需出具市一級殘聯核發的殘疾證;

(五)屬特困户的需提供街鎮政府出具的調查證明及有關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

被批准來市隨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或分局辦證中心)通知申請入户人到市公安局綜合辦證廳領取《準遷證》後,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辦理户口遷出手續,領取《户口遷移證》,然後再憑《準遷證》(第三聯)及《户口遷移證》、配偶的户口簿到派出所(或分局辦證中心)辦理入户手續。

在當下的社會,夫妻如果想通過投靠的方式來完成落户的話,那麼在一些城市是可以的,其實是在上海或者是北京等大城市也是可以完成,只不過説還需要具備一些其他的條件,需要提供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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