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户口有户口簿還要身份證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關於身份證、户口簿查驗問題
當事人所持户口簿與身份證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內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記機關應告知當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履行相關項目變更和必要的證簿換領手續後再辦理婚姻登記。
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户口簿“婚姻狀況”內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婚姻狀況的審查主要依據其本人書面聲明。
因此,户口簿“婚姻狀況”內容與實際不一致的,由當事人對其婚姻狀況進行書面聲明即可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分為兩種:
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
協議離婚需要備齊以下材料,然後去當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
(1)雙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4)各提交兩張二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離婚登記現場由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協議離婚,手續完備,當時即可辦理。
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就財產分割、撫養、贍養等事宜達不成一致的話,則需要通過起訴離婚,起訴離婚需要以下流程:
二、申請立案的時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以及訴訟費。
三、法院立案後會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會開庭審理,並作出判決。
選擇結婚是一件非常慎重的事情,在選擇和對方辦理結婚手續後,一定要認真處理兩人之間的關係,即使最終選擇離婚,也要再三考慮,在確定這段感情真的無法維繫後,在選擇離婚,如果發現户口本上的婚姻情況為未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