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辦理結婚證必須要户口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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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對於我們所有人來説都是一生當中具有極其深刻的重要意義的,成為了夫妻以後,雙方就要互相挾持着面對以後生活當中的風霜雨雪,而婚姻的核心其實並不是多麼排場的結婚儀式,因為無論如何也得先到民政局去把結婚證給辦理了。不過有人考慮的問題是辦理結婚證必須要户口本嗎?可以告訴大家,辦理結婚證必須要户口本。

在我國辦理結婚證必須要户口本嗎

一、在我國辦理結婚證必須要户口本嗎?

結婚登記需要的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

3、由本人到登記現場簽字的《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填寫規範

4、3張大 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5、無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門或集體户籍管理單位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户籍證明。屬於集體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户籍情況的户口簿複印件。當事人未落户的,可憑户口遷移證明等公安部門或有關户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到户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户口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

因此,如果男女雙方要結婚的,必須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

二、結婚登記條件有哪些?

結婚條件是指婚姻成立必須具備的要件。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結婚條件包括積極條件和消極條件。

(一)積極條件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結婚的積極條件包括: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二)消極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1、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三、辦理流程

1、申請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户口證明、居民身份證和所在工作單位或生產大隊出具的關於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狀況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2、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3、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註銷其離婚證。但對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的登記申請,應在收到申請後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涉外婚姻的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並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受單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

户口本這是我們在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的時候必須要準備的材料之一,此外還包括身份證和免冠照片等,如果因為一些客觀的因素確實沒有辦法提供户口本的話,那得提交相應的户籍證明,總之沒有户口本到當地的民政局去辦理結婚證的話就會比較麻煩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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