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年限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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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是沒有有效期一説的,是一直可以使用的,但是家庭成員有變化是要更新登記的。

户口本年限的規定是什麼?

使用説明:

1、居民户口簿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狀況以及家庭成員間相互關係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記機關進行户籍調查、核對的主要依據。户口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户籍調查、核對時,户主或本户成員應主動交驗居民户口簿。

2、户主對居民户口簿應妥善保管,嚴禁私自塗改、轉讓、出借。如有遺失,須立即報告户口登記機關。

3、居民户口簿登記權屬於户口登記機關,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記載。

4、本户如有人員增減或者登記事項發生變動,應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

4、全户遷出户口管轄區的,應向户口登記機關繳銷居民户口簿。

拓展資料

辦理遺失補領居民户口簿須知

1、 辦理條件

本市居民因種種原因遺失居民户口簿需要辦理補領的。

2、 所需證明材料

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證及提出補領書面申請(如户主因特殊原因無法本人辦理的,需提供户主委託書及相關證明)。

3、辦理遺失補領居民户口簿的具體手續

(1)由户主本人(或委託人)持所需證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户政業務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補領申請。

(2)經批准後,由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通知申請人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

户口本沒有註明有效期,身份證有效期根據辦理時的年齡重新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五條十六週歲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為十年、二十年、長期。十六週歲至二十五週歲的,發給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證;二十六週歲至四十五週歲的,發給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證;四十六週歲以上的,發給長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週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的,發給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

户口簿是指登記住户人員姓名、籍貫、出生年月日等內容的薄冊。中國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個人身份、親屬關係、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書。居民户口簿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狀況以及家庭成員間相互關係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記機關進行户籍調查、核對的主要依據。户口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户籍調查、核對時,户主或本户成員應主動交驗居民户口簿。全户遷出户口管轄區的,應向户口登記機關繳銷居民户口簿。

我國的户口本上所記載的公民信息是十分重要的,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有很多的事項的辦理都是需要公民信息的,此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及時的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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