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户口的上户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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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條件

甘肅省户口的上户規定是什麼?

1、新生嬰兒可按隨父隨母自願的原則申報户口

2、非婚生育的新生嬰兒,需隨父親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須提供法院判定歸父親撫養的證明。

3、父(母)親户口遷入本市前,超計劃生育的嬰兒,户口不能在本市申報出生。

所需材料

1、父(母)户口簿;

2、結婚證或法院民事調解書;

3、出生醫學證明;

4、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嬰兒跨一整年申報出生的,還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報出生的證明;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複印件(a4規格)一套。

辦理程序

監護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出生。

辦理時限

手續齊全户籍窗口當場辦理,屬跨年(指一整年以上)申報出生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調查核實的,派出所在5個工作日內核準。

新生兒上落口具體流程:

1、為寶寶取好名字。

2、去出生醫院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所需證件:夫妻雙方身份證及複印件、出院費用清單原件。

3、去户籍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領取入户申請表——填好,派出所會提供一張紙條,上面列了所需證件。

4、去居委會辦理入户核實程序。

(1)去單位開好入户證明及計劃生育協議書(一般由行政部門出具,需提供生產醫院出具的出院單原件,複印後單位存檔)。

(2)帶好户口本、夫妻雙方身份證、出生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單位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居委會核實後,會寫上“核實無誤,准予入户”並蓋居委會公章,然後告訴你要去上級部門——街道辦事處。

5、街道辦事處(計生辦):準備户口本、夫妻雙方身份證、出生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及複印件,出示居委會證明及公安局入户申請表——計生辦核實無誤(符合政策)——核發准予入户證明。

6、回到轄區派出所,正式辦理新生兒入户手續:準備户口本、夫妻雙方身份證、出生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及複印件,正常辦理。

作為父母的我們,在遇到自己的孩子上户口的時候是一定要十分的小心謹慎的,此時也是為了更好的保護我們孩子的權益,保護孩子的受教育以及上學的户口權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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