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結婚證沒户口本可以起訴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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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在結婚的時候都要去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民政部門會發放相應的結婚證,同時在地方派出所或公安部門會給你制定新的户口本,但是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很多情侶都不能相伴一生,如果雙方對彼此不再有愛也就到了離婚的邊緣,那麼如果沒結婚證沒户口本可以起訴離婚嗎?本站小編為你詳細解答。

如果沒結婚證沒户口本可以起訴離婚嗎?

一、離婚需要哪些證件

1、需要結婚證,如果沒有結婚證,要去結婚登記的民政局開婚姻登記證明才可以。

2、不需要户口本,有身份證就可以了。

二、訴訟離婚的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三、外地户口,去哪起訴離婚

1、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民提起的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但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4、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5、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6、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7、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8、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四、怎樣起訴離婚

1、離婚可協議或訴訟離婚。協議離婚在户口所在地做離婚登記,訴訟離婚可在對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對方户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

2、協議離婚由雙方就離婚、孩子撫養、財產與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後,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記離婚。

3、無法協議離婚的,應向法院起訴離婚。一方不同意離婚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訴訟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一審一般3—6個月,二審一般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六個月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認定為確實感情破裂無法挽回才起訴第二次的,實踐中第二次起訴離婚一般都會判決解除婚姻關係。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達到這一標準的,應會判離。如存在《民法典》第1079條規定情形的,屬於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蒐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向法院起訴離婚吧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不參與分割,婚後財產歸雙方共有,均分,但有過錯一方應當不分或者少分財產,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夫妻一方有過錯致使婚姻家庭關係破裂,離婚時對無過錯的一方所受的損失,有過錯的一方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

《民法典》增設了離婚時的損害賠償制度,因一方的法定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賠償請求權,《民法典》第109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①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②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的數額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離婚沒有想象的那麼簡單,其中不需要的解決的矛盾和分歧很多,不但是一個簡單的財產分割的問題,還有孩子的撫養及後續撫養費用的支付問題等等,對於如果沒結婚證沒户口本可以起訴離婚嗎這個問題答案是肯定的,法律對於此也有明確的規定。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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