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結婚證户口本需要攜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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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結婚證户口本需要攜帶嗎

一、領結婚户口本需要攜帶嗎

現在領結婚證需要户口本,這是國家法律明確要求的身份證明材料。根據《民法典》第二章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第1款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本人户口簿、身份證。

辦理結婚需要攜帶結婚證的三個重要原因:

1、身份證體現姓名、身份證號碼、常住地址、有效期和發證機關。

2、户口本信息更詳細全面,不僅有姓名、身份證號碼和地址等,還有住址、門牌號、家庭人口、籍貫和婚姻狀況等信息。

3、對於冒名頂替或造假等現象來説,單獨偽造身份證或者户口簿難度相對低,兩證一起造假難度高。

二、結婚證的程序

結婚證辦理的程序,可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

1、申請。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户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2、審查。

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鑑定。

3、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

三、民政局認可户籍證明領證嗎?

可以用户籍證明去民政局領結婚證。

根據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條,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户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户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

當事人屬於集體户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户口簿內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户籍情況的户口簿複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因此,如無法出具户口簿,憑其當地公安機關加蓋公章的户籍證明,可以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

民政局是認可户籍證明進行領證的。如果無法進行出具户口本的話,可以到公安機關進行申請有公章的户籍證明,然後根據辦理結婚證的流程進行領證。在領證時,還需要進行出具的材料有本人户口的證明、身份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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