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户口怎麼辦?
離婚時,夫妻雙方會面臨很多問題,像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是最被人重視的,但是還有一個事項對於離婚的雙方來説也是非常重要的,那就是户口,本站將詳細介紹離婚後户口怎麼辦?希望能幫到大家。
一、離婚後户口分立遷轉
1、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户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户、立户的規定予以辦理;
2、如一方當事人不願交出原户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説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或調解書辦理分户或遷轉手續,並在户口登記簿上註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二、離婚後回遷户口
離婚後户口回遷應依以下程序辦理:
首先,要取得擬遷入地的證明(當地村民委員會或社區委員會的同意)方可遷入;
其次,要到現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户口遷移證明,註銷户口;
最後,應持相關材料到遷入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遷入手續。
在規定時間內持原户籍所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户口遷移證明、擬遷入地的證明,到擬遷入落户地的公安户口登記機關上户。
三、離婚後小孩户口怎麼辦
1.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户口就跟誰走。
2.如果小孩未滿18週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户口的遷移。
3.如果孩子年滿18週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户口的遷移。
4.年滿18週歲,可單獨立户,持本人身份證、户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四、離婚後户口遷移程序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
《户口登記條例》第10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
2.辦理遷入手續。
《户口登記條例》第13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户主持遷移證件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3.不同省區對户口遷移手續問題還作出了更加具體的規定,如果不明白如何辦理户口遷移手續,亦可到當地的公安户口登記機關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