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轉户口流程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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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漢市轉户口流程是怎麼樣的?

武漢市轉户口流程是怎麼樣的?

第一步: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第二步: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第三步;向現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户籍證明;

第五步:持户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結婚證等)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户政科申請遷入;

第六步:户政科簽發《準遷證》;

第七步:持《準遷證》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

第八步;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管理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二、武漢轉户口辦理條件有哪些?

1、夫妻投靠所需條件:

中心城區投靠方年齡35週歲以上或結婚10年以上;遠城區投靠方年齡30週歲以上或結婚5年以上;限配偶及18歲以內子女。

2、父母投靠子女所需條件:

男性60週歲以上,女性55週歲以上;或夫妻雙方退休,一方年齡達到標準的;對因工作調動等原因在其他地區離(退)休的人員需回我市投靠子女的。

3、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條件:

未滿16週歲,或不滿18週歲的高(職)中學生隨父隨母可選擇;限被投靠人的子女。

4、投靠親屬所需條件:

父母雙亡無人撫養的孤兒,無子女的孤老投靠親屬。

5、收(抱)養子女所需條件:

(1)被收養人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或生父母有特殊困難喪失撫養能力的;

(2)收養人符合收養條件的(無子女、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能力、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年滿30週歲)

綜合上面所説的,轉户口一定要先獲得遷入地的相關部門同意,才能到現居住地辦理遷出手續,因此,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法律所規定的條款來,不同的情形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就會不一樣,如果不符合條件肯定是辦理不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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