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非婚生社會撫養費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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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非婚生社會撫養費是怎樣的

一、瀋陽非婚生社會撫養費是怎樣的

1、系城鎮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統計局公佈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徵收,但前一年實際年可支配收入高於市統計局公佈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實際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徵收。

2、系農村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統計局公佈的全市農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純收入的三倍徵收,但前一年實際年純收入高於市統計局公佈的農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純收入的,按其實際年純收入的三倍徵收。

二、社會撫養費徵收程序

(一)、立案:

計生部門工作人員通過信訪舉報、工作排查等渠道發現不符合《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的生育行為,經審查後應予立案調查。

(二)、調查:

徵收單位對違法生育行為要進行客觀、公正的調查,收集有關證據(包括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調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向被調查對象出示河南省政府統一制發的《行政執法證》。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應當如實回答詢問,並協助調查,不得阻撓。詢問應當製作筆錄,並由被調查人簽字或蓋章(按手印)。

執法人員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對當事人不符合規定生育的調查取證可從以下途徑蒐集證據材料:

(1)小孩的户籍申報證明;

(2)小孩的出生醫學證明或醫療機構出生嬰兒報告單等證明材料;

(3)小孩的預防免疫或疾病的登記證明;

(4)孕婦的近期生育史的檢查鑑定;

(5)小孩與當事人的親子鑑定;

(6)小孩與當事人的合影照片;

(7)服務所或醫院男、女節育手術等檔案材料;

(8)其他書證、物證、證人證言、鑑定結論、音像資料等。

以上有關證據材料應在作出《徵收社會撫養費告知書》之前蒐集到位。

(三)、告知權利:

調查終結,徵收單位在作出徵收決定前,應以書面形式向當事人告知作出徵收決定的事實、理由和依據,並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當事人放棄陳述、申辯權利的除外)。徵收單位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成立的,徵收機關應當採納。

(四)、作出決定:

調查終結後,徵收單位負責人應當對調查結果進行審查,對確屬違法生育的,按照《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和《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標準依法作出徵收決定。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和地址;

(2)違法生育的事實和證據;

(3)對當事人徵收社會撫養費的法律依據和徵收數額;(4)代收社會撫養費的金融機構名稱和繳納期限;

(5)不服徵收決定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6)作出徵收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作出決定日期和徵收機關印章。

(五)、送達決定書:

徵收單位作出徵收決定以後,應在7日內向被徵收人送達《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書》(以下簡稱徵收決定書)。徵收決定書應加蓋徵收單位印章,由徵收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發,指定專人直接送達,當事人或其代收人拒絕接受徵收決定時,可採取留置送達的方式,直接送達有困難的情況下,可採取郵寄送達或者委託送達的方式。徵收決定書應當填寫送達回證。

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書自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六)、執行:

社會撫養費應當由當事人在接到徵收決定書後30日內一次繳清。

當事人一次性繳納確有實際困難的,應當自收到徵收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提出分期繳納的書面申請,並載明分期繳納的理由、時間和金額,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或者單位的證明,報徵收單位審批。徵收單位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繳納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特別困難的,由徵收決定單位將其困難情況在其所在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者單位公示,10日內無人提出異議的,由徵收單位批准適當延長分期繳納的期限。

當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繳社會撫養費的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七)、徵收方式:

由當事人直接到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共同指定的金融機構繳納;

撫養費我們都知道就是父母支付給未成年孩子的費用,社會撫養費就是給社會帶來負擔了,支付給社會的費用。撫養費每個地區的收取標準都不一樣的,是根據當地的經濟水平決定的,還根據自身的情況決定的,所以不用跟別人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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