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生證在哪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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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生證,在一般情況下指的就是計劃生育服務證,他的是一種功能性證件,主要是準生證和查環等一系列功能的。已婚女子在懷孕之前,或者懷孕之後三個月以內都需要到相關部門去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之所以要辦理這個準生證,不僅是為了讓自己的生育得以合法,也能憑藉其辦理生育保險以及產期保健的一系列相關服務,此外,也是為了之後將要出生的孩子上户口做準備工作。準生證的一般由夫妻雙方其中一方所在地的計劃生育有關行政部門審核後頒發。
準生證的辦理流程一般為:
首先,如果一對夫妻是準備生育第一個子女的話,應該到女方工作的單位,如果沒有工作的話,就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居民或者是村民委員會那邊去領取自己的生育服務證書。
其次,夫妻雙方需要將自己的基本情況進行彙總,然後打印在A4紙上面,再到雙方各自的工作單位去簽署、核實並蓋上公章。如果一方或者是雙方都沒有工作的話,那就到各自户籍所在地上的居民或者是村民委員會處簽署、核實並且完成蓋章。
然後,將上述資料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管轄範圍內的人民政府或者是街道辦事處進行情況的核實,並對其之前領取的生育服務證書進行統一登記,登記之後再進行編號和蓋公章等一系列工作,再交還給申請人保存。
最後,如果是準備生二胎的夫妻,也應該像申請辦理第一個子女的生育服務證的相關程序一樣進行彙報,然後經過所在地的鄉級或者是鎮級人民政府的有關部門,又或者是街道辦事處審核通過之後,再往區縣級別的計劃生育的相關行政部門審批,審批通過後再給申請者發放第二個孩子的生育服務證,在發放證書的同時,申請人之前保留的第一個孩子的生育服務證書也需要主動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