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產品銷售合同具體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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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無償產品銷售合同具體是什麼

無償產品銷售合同具體是什麼

銷售合同是指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簽訂銷售合同需要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銷售合同的簽訂程序具體可概括為兩個階段:要約和承諾。

合同銷售額就是合同上寫明的數額,至於實際銷售額的,如果有差別的話,就是銷購雙方存在暗箱操作的,利用這種方式來避税等。

簽訂銷售合同是營銷員在營銷活動中常見的一項法律活動。一份銷售合同簽訂得好壞,不僅關係到營銷員的個人經濟利益同時牽連到企業的經濟效益。所以,合同的簽訂一定要慎之又慎。

1、簽訂銷售合同的原則

(1)遵守國家的法律和政策

簽訂銷售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為,合同的內容、形式、程序及手續都必須合法。這裏説的“合法”是指銷售合同的訂立必須符合國家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只有遵循合法原則,訂立的銷售合同才能得到國家的認可和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的權益才能受到保護,並達到訂立銷售合同的預期目的。

(2)遵守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這一原則在銷售合同關係中的具體體現是:雙方當事人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所享有的經濟權利和承擔的義務是對等的。雙方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強加於對方,不允許一方以勢壓人、以強凌弱或利用本身經濟實力雄厚、技術設備先進等優勢條件,簽訂“霸王合同”、“不平等條約”,也不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非法干預。

(3)遵守誠實信用原則

銷售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應誠實遵守合同的規定,積極履行合同,穩定地開展工作,為提高自己的信譽而努力。

2、銷售合同的簽訂程序

銷售合同的簽訂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合同簽訂的好壞,關係到企業的興衰,這種事例屢見不鮮。所以營銷員在簽訂合同的時候,要同客户就合同的內容反覆協商,達成一致,並簽訂書面合同。做到彼此滿意,形成雙贏。銷售合同的簽訂程序具體可概括為兩個階段:要約和承諾。

(1)要約

這是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訂立銷售合同的建議和要求。提出要約的一方稱為要約人,對方稱為受約人。要約人在要約中要向對方表達訂立銷售合同的願望,並明確提出銷售合同的主要條款,以及要求對方做出答覆的期限等。要約人在自己規定的期限內,要受到要約的法律約束;如果對方接受自己的要約,就有義務同對方簽訂銷售合同;就特定物而言,不能向第三者發出同樣的要約或簽訂同樣內容的銷售合同。否則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承諾

這是受約人對要約人提出的建議和要求表示完全同意。要約一經承諾,即表明雙方就合同主要條款達成協議,合同即告成立,所以承諾對合同的成立起着決定性作用。承諾應在要約規定的期限內做出,要約中沒有規定期限的,應按其合理期限考慮,即雙方函電的正常往返時間加上必要的考慮時間。承諾的內容必須與要約的內容完全一致,承諾必須是無條件地完全接受要約的全部條款。如果受約人在答覆中,對要約內容、條件作了變更或只部分同意要約內容,或附條件地接受要約的,就應視為對要約的拒絕,而向原要約人提出新的要約,叫反要約。

銷售合同問題的處理需要自己按照有關的要求進行積極的遵循,雖説在無償產品的銷售存在差異,不過在具體的法律體系下會有詳細的介紹,只要自己的操作沒有出現大的遺漏就可以處置,具體的合同簽訂需要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進行,從而更好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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