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無償汽車租賃合同簽訂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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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無償汽車租賃合同簽訂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2021無償汽車租賃合同簽訂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2019無償汽車租賃合同簽訂的注意事項有:

1、租車前要審查汽車租賃公司的資質情況。

汽車租賃公司必須有法人營業執照和道路運輸許可證,很多汽車租賃公司沒有這兩個證書,租車人在租車前首先要檢查汽車租賃公司的資質情況,否則常常會出現汽車租賃公司欺詐消費者的情況。

2、瞭解車的日限公里數和超出限數後的計費標準。

當然也有很多的汽車租賃公司在租賃期間是不限制公里數的,租車人可根據實際情況,比如車況、租金、車程等進行權衡和比較,選擇綜合因素比較合理的租車公司,並在合同中對日限公里數和超出限數後的計費標準給予約定

3、在租賃前務必詳細瞭解車損情況、第三者責任和盜搶等條款細節。

租賃的汽車正常情況下投保四種基本險,包括交強險、盜搶險、車損險和第三者責任險。但有一些租賃公司為了降低成本,往往在僥倖心理的驅使下只投保交強險,出了事故後,租車人很有可能面臨承擔賠償的風險。所以,在租車時,要問清楚車輛的投保情況和合同的附加條款,對約定不明尤其是責任約定不明的,要加入附加條款,保障自己的權益。

4、為避免因租車人原因不能及時還車,導致與租車公司發生爭議,租車人還應認真瞭解續租規定及租賃超時的計費規定。

5、瞭解租賃公司的承諾,以充分享受各項應得的權利。

6、簽訂合同的最後一項內容是填寫驗車單,這是雙方共同認定車況的過程。

此過程涉及到還車時的再認定,因此一定要認真對待。首先要從外觀上對車輛進行檢查,例如車體有無劃痕、車燈是否完整、車鎖是否正常等。然後檢查車輛備胎及更換備胎所需的工具,最後進入駕駛室內,檢查油表、剎車、空調的運行狀況,並進行試駕,判斷車輛的基本狀況。對於一些車型的特殊功能及用法,應向租賃公司諮詢清楚。

汽車作為某個企業最平常的資產必然需要使用才能夠發揮其實際的利用價值,而某些企業本身招錄的員工就是開展運輸業務而不需要員工自己準備車輛的,而企業在租給員工使用這些汽車的時候簽訂合同,一方面是表達其無償的租用行為,一方面也是為了保證員工會好好保管這份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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