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裝修合同如何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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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裝修合同如何簽訂

2021裝修合同如何簽訂?

第一,合同甲乙雙方合同當事人的聯繫方式,一定要填寫清楚。有的家裝合同,在委託代理人、工程設計人以及施工隊負責人的聯繫方式上都僅填寫公司的電話,這是不夠的,一旦工程發生問題時,找對方公司能夠管事兒的人就成為大問題。

第二,“合同第九條———質量標準”,大家都認為工程質量越高越理想,但是俗話説“一分錢一分貨”,所以如果希望過低的報價選用過高的質量標準是不現實的,因此,北京市的“家庭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就足以滿足我們大多數消費者的要求了。

第三,關於分階段驗收的問題,由於家庭裝修的特殊性,我們隨着工程的進行對工程進行驗收是十分必要的。大多數家裝合同把驗收階段分為———隱蔽工程驗收、飾面工程驗收、工程竣工驗收。階段劃分是正確的,各階段具體到工程上應該有一個明確的解釋,並且需要有一個時間表。

第四,關於家庭裝修付款方式中與支付二期工程款有關的一個概念“工程進度過半”。這個概念解釋起來五花八門,有的説指工期過半,有的解釋為“木工收口”,等等,從行業角度也難以解釋,所以合同雙方填寫內容應是一個雙方都接受的概念。

第五,關於違約責任。家庭裝修過程中甲方的違約一般是指延誤工程款的支付,乙方的違約責任是指工程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延期。根據筆者的經驗,這個違約責任的賠償金額比例不宜過高,一般不超過3‰,如果過高,出現問題,也不一定能夠解決。

第六,由於每個家庭的裝修千差萬別,消費者希望僅憑上述內容就可以進入保險箱是不現實的。所以,本合同還有一項條款“其他約定條款”,就是説,如果合同雙方還有某些合同條款需要加在合同裏,也可以有補充條款。

第七,關於本合同的一系列表格,所反映的正是目前家庭裝修當中存在的隱患,所以填寫時應該把項目、數量、位置等搞清楚,如果合同當中不能充分地把應該説明的內容反映出來,可以用補充的表格進行詳細説明。

第八,需要強調一點,家庭裝修時甲乙雙方都有可能採購材料,但是什麼時候採購運輸到工地需要根據工程進度安排,採購的材料是否能夠得到另一方的認可需要有一個驗收手續以及另一方安排好的驗收人員,所以,合同中還應該明確材料供應時間以及驗收人。

二、裝修合同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裝修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委託人和被委託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址、聯繫電話、郵政編碼,其中個體裝飾裝修從業者還應當填寫本人身份證和個體裝飾裝修從業者上崗證書的號碼;

2、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的間數、面積,裝飾裝修的項目、方式、規格、質量要求以及質量驗收方式;

3、裝飾裝修工程的開工、完工時間;

4、工程保修的內容、期限;

5、裝飾工程價格及支付的方式、時間;

6、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

7、違約責任及解決糾紛的途徑;

8、合同的生效方式;

9、雙方認為需要明確的其他條款。

裝修合同的訂立很多時候都是有裝修需求的人與裝修公司之間簽訂的,雖然也有人自己私下找包工頭來完成裝修工作,但是相對來説還是裝修公司要保險一些,畢竟私人包工頭可能日後發現裝修有問題,就不好輕易找到對方了。而簽訂裝修合同,其中也有較多需要注意的地方,尤其要注意進行家裝和裝修辦公室,因為情況不同,裝修合同的主要內容也存在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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