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簽訂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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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簽訂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簽訂合同時,應當注意的事項主要有以下七點:
一、核實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如果對方是自然人,則要核實並複印、保存其身份證件。
如果對方為公司,則應該到當地工商部門查詢其工商註冊資料並實地考察其公司情況,確定其真實性,同時還要核實訂約人是否經其所在公司授權委託,查驗其授權委託書、介紹信、合同書;
二、合同形式:
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但如果採用口頭、信件、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必須簽訂確認書並簽字蓋章;
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簽訂合同時必須加蓋對方單位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四、要對公司開出的授權委託書、介紹信、合同書等授權性文件進行跟蹤管理,出具時應標明對方名稱及授權範圍、有效期限;
五、遇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受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及時收集保全證據,在一年內行使撤銷權。
六、合同簽訂後,合同原件須交公司統一保管。
七、合同內容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二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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