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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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雙方簽訂合同時最在意的是簽訂以後會不會損害自己的利益,簽訂的合同非書面形式是否有效?簽訂合同的時候需要第三方在場嗎?今天本站的小編要為您解析簽訂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併為您提供相關的法律知識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1、合同對方為自然人:核實並複印、保存其身份證件(勿以名片代之),確認其真實身份及行為能力。

2、合同對方為法人:到當地工商部門查詢其工商註冊資料並實地考察其公司情況,確定其真實性;核實訂約人是否經其所在公司授權委託,查驗其授權委託書、介紹信、合同書;簽訂合同必須加蓋對方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

3、合同對方為“其他組織”:對方當事人為個人合夥或個人獨資企業,核對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與其介紹情況是否一致;由合夥人及獨資企業經辦人簽字蓋公章。法人籌備處:確認經辦人身份及股東身份,加蓋法人籌備處和股東公章。

4、合同對方除加蓋公章、私章外,要親筆簽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

2、採用口頭、信件、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必須簽訂確認書並蓋章簽字;

3、倒籤合同要標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

1、當事人名稱須真實、一致;

2、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包裝方式要具體、明確;

3、注意驗收方法、程序和時間;

4、履行方式須具體:交貨方式、結算方式;

5、履行期限須確定某一時間點或時間段;

6、儘量明確本司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7、違約責任要量化為違約金或確定違約賠償金的計算方法;

8、解決爭議辦法為協商、訴訟,約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或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訂約前的合同義務

1、盡協助、通知義務;

2、訂約時獲取的對方商業祕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注意收集和保存相關證據: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證據將可能成為訴訟成敗的關鍵。無論是在定金合同還是在主合同履行中,相關的憑據、合同、提單等都可能在發生糾紛時成為對己方有利的證據。因此,要增強證據意識,隨時注意收集和妥善保存。

六、合同簽訂後,合同原件須交公司統一保管。

七、合同內容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對方人身傷害或因故意及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

以上是本站小編對簽訂合同注意事項相關法律問題為您所做的一些簡單分析,希望對您有一定的幫助。如果您還遇到關於簽訂合同時遇見的問題,或自身有需要解決的問題,如:簽訂合同時沒有以書面形式怎麼辦?簽訂的合同對方使用偽造公(私)章合同還有效嗎?請聯繫本站,我們會用專業的法律視角為您解決難題。幫助您更好的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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