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定金收據怎麼寫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6W

定金收據可以根據個人及其他方面的需求來填寫,是指合同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依據法律或者合同的約定,由一方按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預先給付的金錢。定金包括立約定金、成約定金、解約定金和證約定金等。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定金罰則是一種懲罰性規定,目的在於督促當事人正確、積極行使權利。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轉讓定金收據怎麼寫
熱門標籤